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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佩奇商标遭国内疯狂抢注,权利方已损失千万美元

文章作者:乐纷商标 浏览量:900 类型:行业资讯 日期:2018-10-18 17:23:35 分享:

据媒体报道,小猪佩奇商标被国内抢注,有人一口气注册了一百多个近似小猪佩奇的商标,最早申请在2011年的,最多申请的蔡某申请了一百多个,从而权利方的经济直接损失千万美元。近日抢注事件频发,大家都被这抢注事件所吸引。


乐纷商标经过调查,针对抢注事件很多人都存在一些正反两面的评论,那么抢注到底合不合法,今天乐纷商标与大家一起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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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抢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


第二阶段: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


正如很多网友意见不一,商标的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公司注册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


在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认定,认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 。理由是,抢注行为只具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部分特征。因为虽然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已创出信誉的商标行为属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公平竞争原则,且获得了不当利益的行为,但是这部分不当利益并不构成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因为法律并未规定他人在先使用某一商标而应得的权益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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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公司注册抢注行为并不是欺骗或不正当,因为对于商标实行注册在先原则,你如果不先申请注册,别人当然可以先申请注册,并没有排挤竞争对手,法律并未规定其为非法,所以判定抢注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最后提醒各位企业,注册商标要趁早!同时千万不能忽视商标的潜在价值。最后如需注册商标的企业可以联系乐纷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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