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后还可能被撤销?这是什么操作?
文章作者:乐纷商标
浏览量:1164
类型:行业资讯
日期:2019-10-19 14:22:26
分享:
注册商标具有独占性、唯一性和排他性,其他企业和个人未经许可或授权均不可私自使用。因此在我国商标的申请量逐年上升的大背景下,申请商标的难度系数越来越大,这时对商标有迫切需求的人就开始瞄准那些“三年不使用”的商标,也就有越来越多的商标被“撤销”。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已注册商标被撤销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商标无效宣告程序。
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可以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或者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驰名商标进行恶意抢注的不受5年时间限制),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商标被宣告无效,商标权利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商标无效宣告复审或答辩,如果结果还是宣告无效。最后的机会就是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
何为“撤三”?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企业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或者向商标局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商标注册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否则将有很大可能被“撤三”成功,导致商标被撤销。
三、商标局主动依职权撤销的情形。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监控是维护商标权利的主要方式之一,商标注册既可以及时阻他人不法抢注,保护企业的品牌发展,或及时阻止他人"傍名牌"以削弱企业的品牌影响力,也可以防止自己的品牌被撤销。商标监控不仅可以自保,也可以防御,这些事情自然都需要一个优秀的代理机构去完成!通过企业和代理机构的共同努力,建立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乐纷商标专业提供企业商标注册服务,帮助企业占领市场先机,保护企业的商标专用权。如需了解更多详情可以联系乐纷商标,服务热线:132-4916-6931
热门标签: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