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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抢注了怎么办?别急!马上教你维权!

文章作者:乐纷商标 浏览量:431 类型:行业资讯 日期:2022-08-09 14:33:55 分享:
商标注册一直是大家关心的问题,申请时发现你用的名字被抢注的情况也比较常见。这时,申请人经常会陷入一些困惑,为什么你总是用这个名字被他人注册,我该怎么办?我还能使用它吗?不要迷茫也不要困惑,如果发现有人申请的商标侵犯了你的权利,相关的方式还是有的。

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然后让乐纷商标告诉你具体的方式吧~维权方式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核准并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予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在《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定程序,旨在公正、公开地确认商标权,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以前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条款或者商标不显著、申请人没有资格申请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人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可以是企业、机构、个人、法人、非法人。


无效声明
注册商标无效是指商标主管机关对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商标,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其无效,不予注册的制度。
具体是指注册商标因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侵犯他人权益而被注册的,由商标局依职权主动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注册或者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

被宣告无效的商标,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即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商标撤销
因违反商标法被撤销:
一种是因为商标所有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者图形,或者自行改变注册人的名称、地址等注册事项;

二、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对此,商标局有权撤销该注册商标。
争议的撤销: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当事人争议的商标全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裁定撤销当事人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维持最先注册的当事人的商标专用权。
三年不使用撤销: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对超过三年未使用的商标申请无效。


商标争议诉讼

商标争议诉讼是指商标侵权成立时,以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如何进行赔偿为由提起的诉讼。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纠纷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商标异议,二是商标争议,三是商标侵权。
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纠纷案件主要有四种类型:
商标行政纠纷、商标侵权纠纷、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合同纠纷以及商标刑事纠纷。

以上商标纠纷,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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