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名注册商标成功率高吗?地名不能作为商标,因为生产者往往会标明商品的产地。当一个地名被用作商标时,人们往往会混淆它是商标还是原产地名称,所以意义不大。此外,本土企业使用外国名称做商标,还可能造成消费者对商品产地的误解,给消费者带来更多不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与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与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国际政府间组织的,但经该组织批准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经授权的除外;
(五)与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的;
(七)欺骗性强,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或者产地产生误解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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