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的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的并防止他人侵害的权力,包括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力。
那么怎么样维护我们的这项合法权力呢!下面让我们从客户陈先生的案例来看一下何如维护我们的权力。
陈先生的“YH”商标受到了深圳XX电脑有限公司的起诉,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陈先生委托我们就此无效宣告进行答辩申请。首先我们要明确商标权的定义并具有维权意识。接下来我先来学习一下相关知识。
(1)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服务、服务设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2)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在收到陈先生的委托之后,商标权我们的相关人员开始了积极的准备。在我们收集资料后发现陈先生和深圳XX电脑公司的商标并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且深圳XX电脑有限公司的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与乐纷商标客户陈先生核定使用的商品区别明显,不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不会损害到深圳XX电脑有限公司的相关利益。
深圳XX电脑有限公司名下商标属于第9类,商标权而乐纷商标客户陈先生名下商标属于第35类,两者商标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均存在天壤之别,没有任何关联。
就此深圳XX电脑有限公司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我们成功地帮助陈先生维护了商标权。
通过这个成功案例,你是不是对商标权有所了解了呢!如果您对商标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有更多的疑问,欢迎咨询乐纷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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